和式十人房 定價 6,000
平日 4,000
假日 5,000
木屋二十人房 定價 13,500
平日 10,000
假日 12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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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均附贈早餐。早餐用餐時間AM8:30-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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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內設施:冷氣、液晶電視、吹風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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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PM 3:00
退房時間翌日AM: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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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房型每增加一人,加收500元(含早餐、備品、盥洗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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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請勿吸煙、烹煮食物以維護大家的度假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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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日定義:星期一到星期五,星期日。
假日定義:星期六及國定假日前日。 -
※農曆春節期間,跨年為定價
訂房流程:
電話訂房:確定住宿日期無誤後,於3日內以匯款方式預付房價三成訂金。
訂房後3日內本民宿未收到訂金,則不再保留並取消訂房,恕不另行通知。
訂房專線:0983-092179
訂房時間:08:00 到 21:00
匯款後,請來電告知匯款後5碼,以便確認為您預留房間。
訂金問題:
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苗栗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 0990000402號函所發布規定第六條 (訂金之收取):
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%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1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2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3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4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5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6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7.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 0990000402號函所發布規定第七條 (民宿違約時之處理)
民宿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,應即通知旅客。其因可歸責於民宿之事由所致者,除退還已收取之費用外,並賠償原約定房價一倍計算之金額。如因故意所導致者,應賠償原約定房價三倍計算之金額。但違約事由發生後,雙方另有協議者,依其協議。
退房或延期: 住宿前7日內不接受退房或延期。若因故取消行程,請於住宿前7天來電告知,即可保留定金三個月,若未來電通知,視同放棄權益則訂金不予退還。
ATM 金融匯款資訊:
富邦銀行 建成分行
代碼:012
帳號:410168171513
戶名:許哲瑋
訂房專線:0983-092179
匯款後,請來電告知,以便確認為您預留房間。
訂房時間:上午08:00 - 晚上22:00
山景雙人Double Room | 牡丹四人Economic Room | 楓香四人Family Ro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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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人樓中樓10 People Room |